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关于做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批制度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关于做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批制度改革有关工作的函》的工作要求,我局于2021年7月1日起停止受理房地产开发企业三级、四级资质的核定申请和暂定资质申请。自2021年7月1日至新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之日止,房地产开发企业三级、四级、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的,有效期统一延长至新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之日,资质证书无需换发。
特此通知。
附件: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关于做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批制度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7月9日
(联系人:赵伟雄,联系电话:0760-88300526)
附件下载: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关于做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批制度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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